國立嘉義大學
景觀學系
最新消息
景觀學系
系所介紹
教職員
系所活動
學生作品
學生活動
系友動態
法規彙編
表單下載
職涯就業發展
課程資訊
全校課程查詢
班級課表
必選修科目
校外實習
入學招生
招生資訊
獎助學金
歷屆考古題
聯絡我們
嘉大首頁
EN
最新消息
景觀學系
系所介紹
教職員
系所活動
學生作品
學生活動
系友動態
法規彙編
表單下載
職涯就業發展
課程資訊
全校課程查詢
班級課表
必選修科目
校外實習
入學招生
招生資訊
獎助學金
歷屆考古題
聯絡我們
嘉大首頁
學生作品
/ 系所介紹
/ 教職員
/ 系所活動
/ 學生作品
/ 學生活動
/ 系友動態
/ 法規彙編
【法規】嘉大景觀學系畢業專題實施要點
回上一頁
25 November, 2018
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畢業專題實施要點
101年6月14日100學年度第11次系務會議通過
壹、課程目的
一、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強化四年級學生專業學習與發展能力,培養多元化的景觀專業學習成果,特定訂本要點。
二、本系授課教師依照個人興趣引導學生,進行完整的規劃設計與專題研究之演練,奠定日後開創景觀專業生涯之基礎。
貳、授課教師與統籌教師
一、授課教師:由本系專任暨兼任教師擔任畢業專題指導老師。
二、統籌教師:(一)本課程由應屆大四導師擔任,為義務性之職務。
(二)統籌教師負責課程實施相關事宜,並請擔任畢業專題授課教師共同協助推動。
(三)如有重大事件或問題超越統籌教師權限與能力範疇,得提請系主任協助;必要時召開系務會議商議解決。
(四)本畢業專題課程之運作過程,由系辦協助執行相關行政作業。本系研究所成立以後,另搭配二名碩士班生助教,協助本系畢業專題課程之統籌教師處理與執行本課程之各項事務性工作。
(五)本畢業專題課程之運作過程,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協調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六)統籌教師負責協助召開各階段畢業專題總評後之複審會議、宣佈重要事項、及成績考核等事務。
參、課程實施方式
一、實施對象:大學部三年級暨當年接續新學年度成為四年級應屆畢業班學生。
二、實施時程:本畢業專題課程實施起訖時程,自每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執行前置作業起,至當年接續新學年度正式執行本課程之第二學期結束止,實施時程合計一年六個月。
三、修課資格:自102學年度開始,修讀本課程學生必須修畢「景觀設計(III)」及「景觀設計(IV)」者,方能選修本「畢業專題」課程。
四、分組方式:以二位修課學生合組成一組為原則。遇到特殊狀況,修課學生一人自願自成一組者或其他人數組成等方式,必須由本課程所有授課教師共同討論決議之。
五、評圖方式:本畢業專題課程之運作過程,平時由各組指導老師定期敦促學習進度及內容,正式評圖課程則由本系所有授課老師共同評圖。在本課程第一學期之期末重要總評階段,及第二學期之期中正式評圖、期末重要總評階段,這三次重要正式評圖在邀請校外專家學者共同評圖人數,視各學年度之分組評圖數量而定,每一組至少聘請一位校外專家學者,以促進產官學等資訊交流。
肆、實施操作流程
本畢業專題課程實施之操作流程,主要分成:「前置作業」、「課程執行」及「畢業展覽」三項作業階段,依序執行。相關操作流程之內容,如下說明:
一、前置作業階段
本階段的作業重點有三大項:「課程實施公告」、「選定指導老師」及「暑期預備工作」,細節內容,如下說明,併請參閱:「附表一、前置作業進度表(大學部三年級第二學期~暑假) 」。
(一)課程實施公告:本畢業專題課程實施暨後續畢業設計展覽等項事務之公告,說明如下:
(1)每一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第一週,由統籌教師告知大三學生畢業專題操作方式,擔任授課教師名單於當學期之開課作業完成後公告。
(2)統籌教師必須提醒大三學生籌組「畢業設計展覽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畢展籌備會),並告知本課程所有修課學生都必須參加畢展。
(二)選定指導老師:修課學生選定指導老師之作業程序如下:
(1)學生於授課教師名單公告後,必須自備作品集書面資料與老師洽談,並由大三班代負責完成填列「畢業專題師生分組志願名單」彙整表,繳交統籌教師。
(2)為維持本系畢業專題之教學品質,避免任一位老師過量的教學負擔,每一位老師最多指導二組學生(或四名)為原則。
(3)建議師生洽談時,盡量保留彼此適度的彈性空間,並盡量鼓勵學生能與所期望的指導老師進行多次約談,以提供彼此更多的思考機會。
(4)每一位學生填寫五位指導老師志願順序,最遲在每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3週週五中午13:00完成「畢業專題師生分組志願名單」彙整表,並繳交名單給統籌教師與系辦公室留存,完成該階段作業程序。
(5)統籌教師於學生完成「畢業專題師生分組志願名單」彙整表後,得邀集授課教師,擇期召開「畢業專題師生分組確認會議」,授課教師可依照學生繳交之「畢業專題師生分組志願名單」順序,表示主動選擇或放棄指導之權利;學生未完成確認之組別,得由所有授課教師共同協調產生,完成分組名單並公告之。
(三)暑期預備工作:學生必須利用暑假期間完成畢業專題之「畢業專題計畫報告書」,同時在暑假定期與指導老師討論。本階段學生應確定畢業設計之主題領域(規劃類、規劃設計類及論文研究類),並挑選合適之主題與基地。在新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後第2週或第3週,本系即進行畢業專題期初第一次評題,同時完成畢業專題計畫書。為了做出審慎而明智的抉擇,請學生必須依本前置作業之規定儘早完成作業,以利用餘裕時間從事資料收集、基地選擇及基地調查與分析等初期工作。
二、課程執行階段
本階段的作業重點有三大項:「主題選定」、「題目命名」及「評圖作業」,內容如下說明:
(一)主題選定:本畢業專題之主題可分為:規劃類、規劃設計類及論文研究類。各組學生進行畢業主題和方向之研擬,應先決定專題領域類別方向,並且充分收集相關資料後,與指導老師討論。
(二)題目命名:為符合本系畢業專題之教學目標及宗旨,各組畢業專題命名應以主題為主標題,基地為副標題。
(三)評圖作業:本畢業專題課程之作業執行,平時各組指導老師定期評圖,敦促學生工作進度。在本課程第一學期之期初、期中及第二學期之期初執行正式評圖階段,由本系所有授課老師共同評圖;另在第一學期之期末總評、第二學期之期中正式評圖及期末總評等重要評圖階段之執行作業,則由本系所有授課老師及外聘專家學者共同評圖,詳細課程進度,詳參「附表二、畢業專題第一學期課程進度表」、及「附表三、畢業專題第二學期課程進度表」。
三、畢業展覽階段
本系「畢業專題」課程完成期末總評後,修課學生必須將修改之各組畢業專題作品對外公開展覽,展覽事宜,由畢業班修課成員組成本系畢業專題展覽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畢展籌備會),主掌各項事務,系上負有督導之責。本階段的作業重點有三大項:「畢業專題展覽籌備會籌組」、「畢業專題校內展覽」及「畢業專題校外聯合展覽」,內容如下說明:
(一)畢業專題展覽籌備委員會籌組
1.畢展籌備會組員:修習本「畢業專題」課程之應屆畢業班學生為當然成員。
2.重要分組:本委員會設總召集人一名、副總召集人二名,統籌協調畢業專題展覽相關事宜;並得依工作需要設立:文書組、美宣組、公關組、財務組、攝影組及活動組等,職掌各類事務。本畢展籌備會組員及職掌事務,依照各畢業班實際狀況籌組,必須在大三第二學期第13週前將籌組名單,送交系辦存檔公告實施。
3.負責工作項目:準備畢展之佈置、邀請、開幕、畢幕、畢業專刊製作及其他相關事項。
(二)畢業專題校內展覽
(三)畢業專題校外聯合展覽
伍、成績考核與獎勵
一、成績考核:本畢業專題課程實施成績考核事務之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第一學期畢業專題成績考核方式:期初評題配分佔10%、期中評題配分佔20%、期末總評配分佔30%、各組指導老師平時成績配分佔35%,及當年度統籌教師佔5%。
(二)第二學期畢業專題成績考核方式:期初評題配分佔10%、期中評題配分佔20%、期末總評配分佔30%、各組指導老師平時成績配分佔30%,及當年度所有授課教師對於每一組學生校內展覽成果總評配分佔10%。
(三)學生於各階段之正式評圖無故缺席者,喪失上台評圖之機會,且該次評圖成績為零分。
(四)在每一個學期各組學生平時成績之考核,由各組指導老師負責督導考核各組學生之學習進度和狀況。並且,在每一個學期之期末總評當日結束後,繳交各組學生平時成績給統籌老師彙整、統計。
(五)在第二學期每一組學生校內展覽成績之考核,由當年度所有授課教師於畢業專題校內展覽最後一日結束後,繳交全班每一組學生校內展覽成績給統籌老師彙整、統計。
(六)本畢業專題課程在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各組學生期末成績之考核,當年度所有授課教師必須於前揭各階段成績繳交期限內繳交完畢。並且,由統籌教師與所有指導老師共同討論後,逕行公告。
(七)本畢業專題各組學生當年度畢業總成績之考核,由系主任擔任召集人主持「畢業專題畢業總成績考核會議」,並由所有授課教師成立審核小組評定成績。最後,總成績由統籌教師負責統整、查核及登錄。
(八)本畢業專題課程修課學生在第二學期的畢業專題校內展覽成績未達及格者,不得參加畢業專題校外聯合展覽,但必須全程協助該次展覽之場佈暨所有聯展分工作業。
二、獎勵
由系主任主持「畢業專題畢業總成績考核會議」,並召集所有授課教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比。評比成績項目以本畢業專題課程修課學生在當年度第二學期的最後一次總評成績,選擇前10名(組)學生錄取為獎勵組提名組別;接續再進行第二次獎勵名次正式評比。最後,選擇優等三名及佳作二名以茲鼓勵。優等頒發獎勵金貳千伍百元,佳作頒發獎勵金壹千元。獲獎之作者為一人以上者,則由作者均分獎勵金。若經評審小組議決,得從缺辦理。
三、經費
畢業專題競賽之獎勵金,由本校教學卓越計畫課程評鑑及學習成效評量機制活動經費項下支應;或由本系教學研究及訓輔經費支應;或另行籌措支應之。
Download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