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農學院景觀學系研究生助學金發放要點
105年9月19日105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8年2月27日107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景觀學系為提升研究生素質與能力,依據本校「研究生助學金發放要點」規定,訂定「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研究生助學金發放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其經費來源,由本系研究生助學金經費支應。
二、申請資格:本系碩士班1、2年級全時研究生。
三、助學金發放金額:申請學生助學津貼者每位研究生每月1600元,每年發放8個月。
四、經費來源:由本校撥發本系相關經費支應。
五、領取助學金之研究生,需義務參與系內之教學、研究或行政服務,服務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
六、申請與請領流程:助學金申請者於每學期開學二週內向系提出申請,提送本系系務會議決定之。助學金之請領於開學一個月內造冊送農學院核定。於每年十二月、二月、五月、七月等各月五日以前繕造前二個月助學金印領清冊陳報請款。
七、本要點提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