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校外實習實施要點
101年
101年6月14日100學年度第1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年11月19日102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7年1月17日106學年度第5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9年10月26日109學年度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10年5月19日109學年度第7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11年4月13日110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壹、 目的
本要點係為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以下稱本系)大四必修「校外實習」課程訂定。旨在強化學生景觀理論與實務之結合,並提早熟悉職場環境,以及瞭解未來專業執業需求,並規範學生校外實習申請、輔導、考核等相關事宜。
貳、 實習時數
校外實習於在學期間寒、暑假進行,實習時數採累計制,總時數不得低於280小時。
參、 實習單位
一、 系上媒合:
三年級下學期期末考前,由系公告實習機構與名額,由學生填寫志願經核可後,方得與廠商聯繫,洽談實習內容、時程等事宜。
二、 自行洽尋:
(一)民間規劃設計公司:含建築師事務所、工程顧問公司、空間設計公司、景觀規劃公司、建設公司、苗圃、造園公司等。
(二)政府部門:內政部營建署及國家公園管理處、交通部觀光局及風景特定區管理處、交通部國工局、高工局、各縣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或都市發展局、工務局、建設局、文化局、公園管理處等。
(三)相關行業與研究發展機構:景觀施工、景觀設施產品開發、景觀材料貿易、休閒育樂開發與保育、環境教育研究發展等機構。
(四)校外學術研究單位
1. 研究助理:協助景觀領域老師進行野外調查、收集資料等相關工作。
2. 協助相關研究單位進行野外調查、資源調查、資料收集、紀錄等相關工作。
三、 其他:
上述未提及之工作類型,需由本系排定之授課教師負責審核。
肆、 實習報告
一、 實習期間,學生需每週填寫週報表,記錄實習工作內容及工作時數,作為評量之依據。
二、 四年級上學期,學生必須於期初開學兩週內繳交實習報告,由本系排定之授課教師負責成績複審。
伍、 考核
一、 學生實習期滿後,需將「校外實習評分表」交由實習單位主管填寫,並請主管自行將該表寄回本系。校外實習成績評分表由學生實習期間直屬主管或單位主管予以考核,並加蓋公司印信。
二、 學生實習成果之週報表、實習報告、校外實習評分表及學生配合事項,皆納入實
陸、 注意事項
一、 學生實習期間為安全考量,於學生配合工作出勤、野外調查、考察、基地勘查時,若實習單位無提供保險項目,學生務必自行自費投保。
二、 實習學生ㄧ切之繕宿旅什等費,除實習機關另有規定者外,均由學生自行負擔。
三、 學生開始實習後,應遵守實習單位之規定,不得遲到或早退,如有發現工作性質不符或環境適應不良等情況,應儘速與系上聯繫協調之。如仍未能改善,得報經系上准許後,終止於該單位之實習工作。除因特殊情形經系務會議核可外,應完成實習工作,不得中途離職。違反本規定者,實習時數不予計算。
四、 學生實習後,若因故需請假者,事假需於三天前向實習單位請假,病假需於當天向實習單位請假。若無故曠班者,將無法通過成績考核。
五、 實習單位並無義務提供薪資或工讀金或任何形式之報酬,除實習單位對學生表現優良而主動提供工讀金或薪資者外,實習學生不得主動要求實習單位支付薪資或工讀金。
柒、 違反實習規定之處置
一、 實習時數累計未滿280小時或實習成績未滿六十分者不予承認。
二、 實習期間未經系方同意而中途離職者,該實習時數不予計算。
三、 學生實習期間若有發生造假、或嚴重違反實習單位或本校相關實習規定時,該實習時數不予計算,並依校規處理。
捌、 校外實習之承認,如無法適用上述規定者,得以個案方式提交系務會議討論決議之。
玖、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系務會議修訂之。
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校外實習評分表
壹、基本資料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習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實習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貳、實習表現
請以下列六個面向評估學生之實習表現:(請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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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評斷 |
非常低劣 |
不佳 |
普通 |
良好 |
非常優良 |
(一)責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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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品質及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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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業知識與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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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創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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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習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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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行與操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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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整體評估
該學生在實習期間,有何讓您印象深刻之表現?其整體表現之優、缺點為何?
肆、成績考核
該生之實習成績為:__________________
伍、建議及合作意願
您對本系之「校外實習」課有何建議?未來是否願意與本系維持此種建教合作關係?
實習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分主管:________________(簽名) 職稱:______________ 評分日期:_______________
評鑑人鈞鑒:您好!請於學生完成實習後,由貴單位部門主管或帶領幹部撥冗填寫本表。填寫後請寄回本系(地址:60004 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300號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電話(05)2717632~33)。如需交由學生帶回,請務必將本表裝入信封彌封簽章。謝謝您於百忙之中提供本系師生之協助。您的意見和指教,將提供本系未來改進「校外實習」之參考。
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校外實習
週報表
第 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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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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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校外實習申請表
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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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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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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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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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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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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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別 |
□規劃設計組 □實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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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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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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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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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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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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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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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時間 |
民國 年 月 日~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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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單位主管簽章 (視同主管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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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考量,學生出勤、野外調查、考察、基地勘查等,若實習單位無提供保險項目,學生務必自行自費投保。
系主任 (簽章) 指導老師(授課老師) (簽章)
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
校外實習課程 家長同意書
茲同意本人子(女) (現就讀貴校景觀學系 年級)參加校外實習,並督促其遵守下列實習規定:
一、實習期限: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共計 時。(實習時間至少約280小時以上)
二、實習地點:
三、實習時間:每天 時至 時,共計 小時。
四、生活管理:遵守貴校有關學生生活管理及校外實習辦法之規定。
五、家長監督:
(一)督導學生準時上下班。
(二)實習期間以電話或親自協助督導。
(三)家長聯絡電話:
(四)學生聯絡電話:
(五)學生學號: 血型:
學生家長: (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
(非雇傭關係版本)
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以下簡稱甲方)
立合約書人 共同辦理校外實習教育事宜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規定,採一般型校外實習,甲方學生與乙方為單純學習訓練關係(不具僱傭關係),經雙方協議訂定條款如下:
一、 校外實習工作職掌:
(一) 甲方負責聯繫協調實習有關事項及安排分發學生實習單位,並指派輔導教師負責指導學生專業實務實習。。
(二) 乙方負責學生實習職務分配、報到、訓練及工作指導。
二、 實習相關內容:
(一) 本實習名額共 人。(學生名單如附件一)
(二) 本實習課程名稱為 校外實習 。
(三) 實習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週實習時數 小時,每日 小時。
(四) 實習給付及相關福利事項
1.實習給付:□無 □獎學金/□實習津貼,每月 元。
2.福利:
(1) 宿舍:□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 元。
(2) 伙食:□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餐 元。
(3) 交通車/交通津貼:□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 元 □交通津貼,每月 元。
(4) 其他公司福利:
(五) 乙方安排實習工作項目應以不影響學生健康及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為原則,並應於實習場所配置安全防護設備與規劃相關安全措施。
三、 實習報到:
(一) 甲方於實習前 日將實習學生名單及報到資料送達乙方。
(二) 乙方於學生報到時,應即給予職前訓練,並派專人指導。
四、實習學生保險:
(一)若實習單位無提供保險項目,學生務必自行自費投保。
五、實習學生輔導
(一) 實習期間由甲方「校外實習」授課老師擔任指導老師,督導實務實習工作內容。乙方所安排之實習內容不得要求學生協助從事違法行為。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得逕行以書面終止本合約,甲方學生與乙方實習關係亦告終止。
(二) 實習期間甲方請指導老師安排訪視行程,並赴乙方訪視實習學生,負責專業課程輔導、溝通、聯繫工作。
六、實習考核
(一) 實習期間由甲方授課教師及乙方實習單位主管共同評核實習成績。乙方應於實習結束後 日內將實習成績擲交甲方,俾利核算實習成績。成績填寫後請寄回本系(地址:60004 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300號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電話(05)2717632~33)。如需交由學生帶回,請務必將本表裝入信封彌封簽章。
(二) 實習結束後,學生得向乙方申請開具實習證明文件,乙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三) 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乙方知會甲方共同協商處理方式,經輔導未改善者,取消實習資格。
七、爭議處理
(一) 乙方實習內容之管理措施或處理情形有不當而致甲方學生受有損害時,學生得依甲方相關辦法提出申訴,由甲方召集乙方、學生及有關單位共同協商解決。
(二) 實習期間發生之糾紛或爭議,甲乙雙方得依據相關法律處理。
八、合約終止
(一) 依據第二條第三項實習期滿,本合約自動終止。
(二) 乙方所安排之工作不得要求學生協助或從事違法行為。如有違反,甲方得逕行以書面終止本合約。
(三) 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經乙方知會甲方共同輔導後,學生確實無法勝任實習工作者,雙方得以書面提前終止本合約。
九、準據法與合意管轄法院
(一) 本合約書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
(二) 若因本合約內容涉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附則:其他有關校外實習合作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十一、本合約書乙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存照。
立合約書人
甲 方: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 (單位用印)
系所主管: (主管用印)
指導老師: (簽章)
電 話:05-2717632
地 址: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學府路300號
乙 方: (單位用印)
代 表 人: (主管用印)
電 話: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
(雇傭關係版本)
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以下簡稱甲方)
立合約書人 共同辦理校外實習教育事宜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及「勞動基準法」等相關勞動法令規定,採工作型校外實習,由乙方聘任甲方學生為正式員工(具僱傭關係),經雙方協議訂定條款如下:
一、 校外實習工作職掌:
(一) 甲方負責聯繫協調實習有關事項及安排分發學生實習單位,並指派輔導教師負責指導學生專業實務實習。。
(二) 乙方負責學生實習職務分配、報到、訓練及工作指導。
二、 實習相關內容:
(一) 本實習名額共 人。(學生名單如附件一)
(二) 本實習課程名稱為 校外實習 。
(三) 實習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週實習時數 小時,每日 小時。
(四) 實習給付及相關福利事項:乙方應依法支付甲方學生薪資,其有關薪資計算基準及其他相關福利項目如下
1.薪資:每月給付 元,不得低於當年度基本工資規定。乙方不得預扣甲方學生薪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2.福利:
(1) 宿舍:□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 元。
(2) 伙食:□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餐 元。
(3) 交通車/交通津貼:□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 元 □交通津貼,每月 元。
(4) 其他公司福利:
(五) 乙方安排實習工作項目應以不影響學生健康及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為原則,並應於實習場所配置安全防護設備與規劃相關安全措施。
三、 實習報到:
(一) 甲方於實習前 日將實習學生名單及報到資料送達乙方。
(二) 乙方於學生報到時,應即給予職前訓練,並派專人指導。
四、實習學生保險:若實習單位無提供保險項目,學生務必自行自費投保。
五、實習學生輔導
(一) 實習期間由甲方「校外實習」授課老師擔任指導老師,督導實務實習工作內容。乙方所安排之實習內容不得要求學生協助從事違法行為。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得逕行以書面終止本合約,甲方學生與乙方實習關係亦告終止。
(二) 實習期間甲方請指導老師安排訪視行程,並赴乙方訪視實習學生,負責專業課程輔導、溝通、聯繫工作。
六、實習考核
(一) 實習期間由甲方授課教師及乙方實習單位主管共同評核實習成績。乙方應於實習結束後 日內將實習成績擲交甲方,俾利核算實習成績。成績填寫後請寄回本系(地址:60004 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300號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電話(05)2717632~33)。如需交由學生帶回,請務必將本表裝入信封彌封簽章。
(二) 實習結束後,學生得向乙方申請開具實習證明文件,乙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三) 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乙方知會甲方共同協商處理方式,經輔導未改善者,取消實習資格。
七、爭議處理
(一) 乙方實習內容之管理措施或處理情形有不當而致甲方學生受有損害時,學生得依甲方相關辦法提出申訴,由甲方召集乙方、學生及有關單位共同協商解決。
(二) 實習期間發生之糾紛或爭議,甲乙雙方得依據相關法律處理。
八、合約終止
(一) 依據第二條第三項實習期滿,本合約自動終止。
(二) 乙方所安排之工作不得要求學生協助或從事違法行為。如有違反,甲方得逕行以書面終止本合約。
(三) 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經乙方知會甲方共同輔導後,學生確實無法勝任實習工作者,雙方得以書面提前終止本合約。
九、準據法與合意管轄法院
(一) 本合約書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
(二) 若因本合約內容涉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附則:其他有關校外實習合作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十一、本合約書乙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存照。
立合約書人
甲 方: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 (單位用印)
系所主管: (主管用印)
指導老師: (簽章)
電 話:05-2717632
地 址: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學府路300號
乙 方: (單位用印)
代 表 人: (主管用印)
電 話: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一
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附件─實習學生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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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學校 |
系所 |
學制 |
姓名 |
學號 |
年級 |
實習時數 (單位:小時) (可填至小數點後第2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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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 |
景觀學系 |
大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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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可依據需求自行增刪欄位,惟實習時數為必填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