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本校大學部學生,於大三下學期修業結束,得向本系提出申請。
二、時間:109年6月30日前
三、繳交資料:
1.申請表
2.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含前五學期總平均名次證明)
3.未來研究計畫
4.其他資料: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
四、甄選標準:學業成績佔 50%、未來研究計畫佔30%、其他審查資料佔20%,並由本系學術委員會議審查。
五、其他重要事項:請詳閱本系學、碩士一貫學程實施要點
六、相關規定、申請表下載、研究計畫參考範例等,請至本系網頁表單瀏覽下載
https://ncyula.com/ZH/download.asp